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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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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2-09-28 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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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为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予以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2〕20号)。 办理程序:依据当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扶持领域,课题申报单位需编制并提交《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用信息表》(纸件)及其电子文件,由各设区市或财政直管县财政部门联合工信部门统一汇总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由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合格项目推荐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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