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
推办[2012]01号
关于做好“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
阶段性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试点企业:
“人人成为‘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工作”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的倡导下,经过企业自主申报,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简称中机企协)具体负责推动,旨在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系统性综合管理活动。自2011年8月南京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启动暨培训会以来,在工信部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和领导下,在工信部“经营者”管理模式推进工作办公室(简称推进办)与试点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专家现场考察指导、通讯答疑、信息交流等多种方式,有力的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从转变管理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成本,充分发挥人人成为经营者的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为总结交流各试点企业在推进中的情况,包括经验与问题,创新与深化,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向纵深开展,决定对此项活动的开展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为在2012年4月即将召开“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阶段性工作现场交流会做好准备。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企业是在企业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中机企协审查平衡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同意确定的。为有效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工信部与中机企协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并以任务函的形式进一步确定了推进办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目标。推进办也结合试点,拟定下发了《“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工作意向书》,约定了试点企业在推动工作中的责任。因此,阶段性总结首先要总结的是领导的决心和企业的需求问题。不论进行到什么程度,都应将“经营者”管理模式推广试点工作当做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来抓,承担起试点企业的责任和使命。
二、“经营者”管理模式是在现有各种管理模式基础上的创新和完善,体现的是管理精细化、系统化和国情化,与各种管理模式都可以做到充分结合,相得益彰,并不是对现行管理模式的冲击或颠覆,因此,试点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完全复制引进,或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创新,或就其中适应企业的部分吸收性借鉴,或理念方法的培训贯标等,都属于试点工作的总结范畴。
三、阶段性工作总结包括南京会以来各试点单位所做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如何与现有管理模式有机结合,协调推动?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时间安排,对推进办的工作建议等。通过梳理总结,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凡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均应按照要求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因故没有开展工作的试点企业,也应书面说明原因,推进办将视情并报工信部批准做出保留或取消试点企业资格。
五、阶段性工作总结需以文字形式报送推进办,并同时将电子文本一并报送,报送时间为4月10日前。
六、推进办联系方式:
工信部“经营者”管理模式推进工作办公室
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邮编:100055
邮箱:zhongjiqx@163.com
电话:010—83069076
联系人:陈凤、袁庚辉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