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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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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2-09-27 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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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办理程序:国税办理程序: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有关资料。地税办理程序:企业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 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 咨询电话:0311-88628209、88626549、886266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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