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法函〔2013〕38号)要求,我们对2013年10月31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69件,修改3件,废止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26 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11月26日印(共印110份)
冀发改法规_2013_1725号.pdf